申請及製作軟體憑證供 Turnkey 正式區、測試區使用¶
電子發票使用 Turnkey 上傳時,需使用憑證加簽,若 Turnkey 系統是安裝在個人電腦上,則發票在上傳 EI (大平台)前,可透過讀卡機插入「各式實體憑證: 工商憑證、自然人憑證、…」來加簽電子發票 XML 檔。
若不希望長時間將實體憑證插在讀卡機上,又或是 Turnkey 系統是安裝在遠端伺服器上,那就建議使用軟體憑證來完成發票加簽作業。
申請「有效」的軟體憑證,請到「非IC申請網址: https://moeacaweb.nat.gov.tw/MoeaeeWeb/apply/apply_3.aspx 」,每張有效軟體憑證的效期為 5 年。此有效軟體憑證可同時用在大平台的正式區及測試區。
首先確認已有使用 Turnkey 系統生成 XXX.csr 請求檔(可參考「軟體憑證製作手冊」來製作 XXX.csr),以及手邊有工商憑證正卡或附卡。
最後,將此紙本申請書蓋上公司大、小章後,即可掛號郵寄到經濟部中部辦公室。
大約 1 星期後,程序無誤即會發出軟體憑證(yyy.cer),再自行到 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/下載專區(https://moeaca.nat.gov.tw/download/download_4.html) 的「憑證查詢及下載」頁面下載軟體憑證。再將此軟體憑證上傳至大平台。
登錄成功後, Turnkey 方能上傳發票 MIG XML,若是未完成這個「軟體憑證登錄作業」,則上傳發票 MIG XML 後,會拿到 E0310(66803) 錯誤。